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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辦理有關校犬、貓辦理寵物登記相 關事宜一案,請學校協助宣導並配合辦理

{{ $t('FEZ001') }} 衛生組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
主旨:

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辦理有關校犬、貓辦理寵物登記相 關事宜一案,請學校協助宣導並配合辦理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18日臺教資(六)字第1110049025號函 辦理。

二、為促進公立動物收容所多元認養管道,推動學校生命教 育,完善各級學校犬、貓管理之需求,自109年起寵物登記 管理資訊網新增飼主身分為「法人團體」的選項,寵物用 途別增加「校犬」類別,該會業於109年6月23日以農牧字 第1090042897號函通知各單位在案。

三、為協助完善各級學校犬、貓管理之需求並落實寵物登記資 料正確,各級學校校犬、貓應依下列規定辦理寵物登記: (一)校犬、貓原已用個人飼主身分辦理寵物登記,可於寵物 登記系統變更增加備註為「校犬」,另如擬將個人飼主 身分改為學校之法人團體者,請攜帶寵物登記證及法人團體證明文件,向地方動物保護主管機關或附近的寵物 登記站申請變更。 (二)校犬、貓尚未辦理寵物登記者,請攜帶寵物及法人團體 證明文件,至地方動物保護主管機關或附近寵物登記站 植入晶片並辦理登記。 (三)上述法人團體辦理寵物登記須備證明文件詳如附件1、 2。 (四)全國寵物登記站資訊可至該會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 (https://www.pet.gov.tw/Web/O301.aspx)查詢;完 成寵物登記之飼主,亦可至該網站查詢寵物登記資料。

四、另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自發文日起,於公開資訊項下已新 增「校犬」查詢功能,供各界查詢運用。

五、檢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來函、相關附件及前函。



{{ $t('FEZ003') }} 2022-05-25

{{ $t('FEZ014') }} 2022-06-24|

{{ $t('FEZ004') }} 2022-05-25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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