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一、依據新竹市政府112年3月10日府教學字第1120041839號函轉苗栗縣政府112年3月7日府教務字第1120062626號函辦理。
二、苗栗縣112學年度預估超額學校如下:三義高中國中部、致民國中、通霄國中、三灣國中、維真國中、大湖國中,若選填超額學校而有超額之情事,將依「苗栗縣所屬國民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超額教師輔導介聘作業要點」辦理。
三、苗栗縣原住民重點學校:南庄國中、泰安國中(小)、東河國小、象鼻國小、梅園國小、士林國小、南庄國小、蓬萊國小、永興國小、汶水國小、泰興國小、清安國小。如非具原住民族身分之教師調入上開學校,且佔「原住民族重點學校須符合原住民族教育法第34條規定,國小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比率」是項原住民族教師缺額者,將超額介聘至其他非原住民重點學校服務。
四、苗栗縣112學年度實驗教育學校(含預估辦理)如下:南河國小、泰興國小、象鼻國小、龍昇國小、興隆國小、僑育國小。實驗教育學校教師應依學校實驗教育規範辦理相關教學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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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2023-03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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